2022年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22年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公布如下。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
截至2022年年底,全省拥有各类特种设备共251.44万台,其中在用设备217.69万台、停用设备33.75万台。按设备类别分,锅炉2.64万台、压力容器65.16万台、电梯92.78万台、起重机械53.88万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36.82万辆、客运索道17条、大型游乐设施1481台(套)(见图1)。另有气瓶3028.74万只和压力管道93463.74公里。2022年全省注销特种设备17万台,注销各类气瓶276.61万只。
2022年特种设备数量增长率为6.3%,其中增长率超过10%的设备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增长10.33%。压力管道方面,开展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底数摸排和隐患治理,大量因历史原因未注册的压力管道纳入统计范围,总量增加14861.28公里,增长率为18.91%。锅炉方面,随着节能减排和锅炉淘汰等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数量继续减少,下降率为12.06%。
分析各设区市特种设备数量,连云港、宿迁、常州三市设备总量增长率超过10%,分别为19.78%、15.49%、11.18%,2022年全省特种设备按设区市分布图见图4。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情况
截至2022年年底,全省共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职机构189个(其中省级1个、地市13个、区县114个、区县派出机构61个)。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共计6877人。
截至2022年年底,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设立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3个(分别是江苏省特检院及20个分院、南京市锅检院、南京市特检院),行业特种设备检验机构6个,企业自检机构6个。全省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62个,气瓶检验机构112个,安全阀校验机构66个,“两工地”检验机构68个,电梯检测机构2个。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共有人员3884人,其中博士24人、硕士703人。
2022年,全省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共开展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25.33万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经营﹑检验检测等单位11.59万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2万份。全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137.29万台(套)(不含压力管道和气瓶)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定检率99.71%,发现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承压类设备问题2.2万个、机电类设备问题14.74万个;对13.5万台(套)特种设备(不含气瓶、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过程实施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安全问题13.57万个;对28.5万台(套)特种设备(不含气瓶、压力管道元件、零部件)进行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安全问题2519个;进行到岸监督检验设备926台(套)。
(三)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及作业人员情况
截至2022年年底,省级发放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项目)和充装许可证总数7865张,其中设计证147张、制造证2614张、安装改造维修证3613张、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证1491张。
截至2022年年底,全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166.4万张,其中锅炉作业5.33万张,压力容器作业11.41万张,气瓶作业1.44万张,压力管道作业0.53万张,电梯作业14.61万张,起重机械作业27.84万张,客运索道作业116张,大型游乐设施作业0.56万张,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68.96万张,特种设备焊接作业22.48万张,安全阀作业0.39万张,特种设备相关管理人员12.85万张。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22年,全省共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事故2起,死亡2人。万台设备事故率和死亡率分别为0.008和0.008。与2021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降幅60%;死亡人数减少4人、降幅66.67%。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事故特点
从发生事故的设备类别分,2起事故均为机电类特种设备事故,其中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1起, 死亡1人;起重机械事故1起,死亡1人。
2018-2022年,全省共发生62起特种设备事故中,机电类设备事故起数占到事故总数的87.1%。其中,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共发生事故29起,事故总数位居第1位;起重机械共发生22起事故,事故总数位居第2位(见图5、图6)。
总数百分比
从事故发生环节分,2起事故均发生在使用环节。
从涉事行业划分,2起事故涉事单位均属于制造行业。
按损坏形式划分,坠落事故1起、碰撞事故1起。
(三)事故原因
根据已调查结案并上报的2起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原因主要包括:
1起起重机械事故:使用单位安全意识淡薄,未有效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致使起重机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作业人员未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站在起重机械吊钩下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1起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厂区内交通管理不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叉车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叉车司机在驾驶叉车作业过程中疏于观察周边环境,未能发现叉车前方行走的行人,导致事故发生。
三、202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主要工作情况
2022年,全省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决策部署,全面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聚焦省局“双稳双提”工作主线,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全方位抓牢安全防线。
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尾攻坚,部署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电梯质量安全提升、“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等专项行动。着力开展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底数摸排和隐患治理,全省173家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4.66万公里燃气压力管道全部摸清“底数”,检验率100%,实现隐患100%闭环整改。二是部署重点时段安全防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党的二十大特种设备安全服务保障,全系统开展“社会面”专项检查和公共聚集场所隐患排查。强化暑期汛期旅游景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观光车和室外起重机械等安全防范。严格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时段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落实监察检验“双线值班”。今年节假日期间共出动检查人员6340人次,发现隐患1159个。三是统筹抓疫情防控与安全监管。将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仓储企业和复产复工企业作为监管重点,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按照设备类别和不同区域的疫情防控要求,研究细化工作措施,着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落实省局助企纾困稳企强链措施,减免省内医院、餐饮住宿业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费用,全年减免相关费用1372万元。四是积极推进局安委办各项工作。牵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高风险特种设备、重点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聚焦10项54条攻坚任务,组织开展企业自查、监察部门抽查,排查隐患5964条。理清局内部安全生产职责,推动自建房、城镇燃气、消防安全整治等涉及我局职责的工作落实,有力有序完成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力推智慧监管,大举措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全面建成特种设备安全智慧服务平台。“全省一张网”目标全面实现,成为全国特种设备条线唯一实现全品类、全链条、全主体覆盖的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平台,覆盖全省254万台特种设备、36万家生产使用单位,成为监察、检验和企业安全管理的主要载体。泰州开发上线“特种设备安全智慧芯”系统,进一步提升了平台使用效能。二是全面推进气瓶信息化监管“阳光充装”。全省491家在用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全部实现“阳光充装”,将充装行为在线上全程全时“公开化”、“阳光化”,最大限度地发挥专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的作用。“阳光充装”平台自动检测并录制充装过期、报废、无档气瓶的监控视频,进一步扩展监管部门的监督渠道,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南通在“阳光充装”基础上接续开发气瓶监管“云平台”APP。三是建成并实战化运用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与指挥调度系统。建成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与指挥调度系统,实现应急处置资源、专家、预案就近调度、即时调用。在扬州举办的年度特种设备双盲应急救援演练中首次进行实战应用,使用无人机采集现场影像,同步实时传递到应急指挥系统,线上专家远程会诊,有效提高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应对突发事件时的组织指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四是大型游乐设施智慧服务平台在全省运营使用单位落地。联合省文旅厅推广大型游乐设施智慧服务平台,全省171家单位1167台在用大型游乐设施接入平台,接入率100%,利用平台开展日常检查,日检率超过99%。此外,无锡探索起重机械智慧管理系统,常州推进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梯智慧监管。
(三)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多途径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大力推进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3项地方标准实施。在第一批110家企业推广实施基础上,推进第二批68家涉危化品企业、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二是成立首届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由院士领衔专家委员开展特种设备风险和治理体系建设研究,在安全评价﹑风险管理﹑隐患排查中发挥积极作用。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千人培训”。完善培训体系,优化课程设置,举办1期线上和4期线下“千人培训”班,全省近千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同志履职能力。四是提升持证监察人员比例。举办安全监察员(A 类)考核培训班,全省152人通过考核取得A类监察员证,持证人员比例大幅提升。五是举办监察人员技能大赛。成功举办2022年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技能竞赛,优秀选手荣获“技术能手”“五一创新能手”“青年岗位能手”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