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六支队二大队发布关于启用辖区高速公路区间测速及单点测速设备的通告。
通告称,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S66隆汉高速(乐汉段)及G5京昆高速(雅西段)启用测速设备有关事宜进行通告(详见下图)。
通告表示,以上区间测速及单点测速设备公示期五日,公示结束后公安机关将依法对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及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车,平安出行。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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