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口市主城区
启用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
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河北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在我市主城区启用11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抓拍闯红灯、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将于2021年8月21日起正式抓拍。具体抓拍点位如下:
1 、永兴大街与和谐东路-南向北
2 、永兴大街与和谐东路-北向南
3? 、元台子北街(明德南路—元台子中路)(单行)
4? 、元台子南街(明德南路—元台子中路)(单行)
5? 、元台子中路(元台子北街—元台子南街)(单行)
6? 、元台子东路(元台子北街—元台子南街)(单行)

7? 、新华后街(新华街—通顺路)(单行)

8? 、马道底街(西夹道—武城街)(单行)
9? 、小河套街(武城街—展览馆前道)(单行)

10 、新华苑东街(元台子东街—明德南路)(单行)
11 、元台子东路(新华街—新华苑东街)(单行)

特此公告。
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编辑:高满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