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江苏新闻2月27日电(陆建国)26日,南通市政府对外解读《关于深化通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实施意见》。该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提出了“惠及台胞50条意见”(下简称“意见”)。
南通市台办主任赵男男表示,该“意见”是对国台办“31条”和江苏省“76条”因地制宜的细化和延伸,更加明确了政策支持标准和服务细则,其中有24条体现了南通特色,是南通市独有的已出台政策措施。该意见提出了“惠及台胞50条意见”,内容包括“深化通台经贸合作”“促进通台人才交流与合作”“支持台胞在通就业创业实习学习”“扩大通台社会文化交流”“方便台胞来通居住生活”五个方面。
赵男男介绍,本次政策覆盖面更广,大到对台资企业的扶持奖励,小到台湾同胞可同等办理市民卡、公交长寿卡等生产、生活各个领域;并且政策的含金量也更高,包括台资项目设备投资、台资企业开展智能化先进技术改造、台湾高层次人才来通创业等,都可享受补助或支持。比如对台资项目设备投资的补助,最高可达1亿元;对台资企业开展智能化先进技术改造的,单个项目最高补助可达2000万元;对台湾高层次人才来通创业,最高可给予5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或5000万元股权投资支持,还可享受最高150万元的购房补贴及其他特定待遇。
赵男男说,政策落地落实也更便捷,“惠及台胞50条意见”的每一条都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有的是单个部门,有的是多个部门联合担责,让台商台胞们能够一目了然找到对口单位。政策还对具体的办理事项,明确了办结时限,例如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台湾同胞往来大陆通行证7个工作日办结等,让台商台胞们办理审批事项时能够做到心中有数。
南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智表示,要紧扣三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政策宣传到位”“贯彻落实到位”,让利好的政策更能切实有效地落地,通过“惠及台胞50条意见”的落实,让每一个来南通学习、就业、生活的台胞得到全方位的公共服务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