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1月5日讯(通讯员唐建衡 王辉亭)“你这批‘鸟笼子(取暖用电器的俗称)’标志不清,无3C认证,应依法予以没收,请你配合。”1月4日,在东安县大市场某电器商铺前,东安县县工商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局和县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对电器店老板说。
隆冬寒月,正是广大群众使用取暖用电器的高峰。为加强取暖用电器质量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陷患,连日来,东安县工商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出动执法车辆60车次,执法人员120人次,对全县超市、电器店、批发商、重点电器使用单位开展了全覆盖检查,扎实开展了取暖用电器质量安全检查,对不符合3C认证的20余台电取暖器进行了没收并查处。
在联合执法中,工作人员一边检查,一边对各超市、电器商铺店主及消费者开展取暖用电器质量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杜绝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两节期间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
[责编:唐建衡]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